2025-01-23
工会调解面对面(第三辑) 案例二:如何定义和处理员工与公司之间的股权激励类纠纷?
分享到: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将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劳动关系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中国工会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探索总结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推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为全面把握新时代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东城区各级工会不断增强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主动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劳资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积极履行工会职责★★★。

  1★★. 调整机制: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和条件★。

  2. 义务:规定激励对象在持有股权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如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等,以确保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不受损害。

  余某于2021年11月入职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技术运营部经理。2022年2月,公司授予余某一次性内部虚拟股20000股。2023年11月,公司因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将被其他公司收购★★★,但公司对余某股权一事避而不谈。余某多次向公司提出协商解决股权一事★★,均未得到答复★★★,遂提出调解申请,要求公司兑现20000股的价值。

  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表示同意回购余某手中的虚拟股份,至此,双方的股权激励关系结束。

  1. 授予条件:明确激励对象获得股权必须满足的条件,如工作年限、业绩指标、公司目标达成等★★。这些条件应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激励目的相一致。

  股权激励是通过向员工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股权或股权期权,以激励职工创造更高价值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然而,由于股权激励涉及到利益分配和权力控制等敏感问题★,经常引发纠纷。公司治理不完善是股权激励纠纷产生的原因之一,如果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就容易造成激励对象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本案中,该企业在实施内部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时★,工作方案内容不明确,未标明股权终止日期等事项★★。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发生变化时,未进行政策调整,也未及时与职工沟通协调,导致争议发生。但单位营业状况不好不是拒绝回购股权的合法理由,故北京某科技公司根据已经报备的股权激励合同应履行相应的回购义务。

  2★. 股权数量和价格:确定每位激励对象将获得的股权数量以及购买或授予这些股权的价格。这需要考虑公司的估值★★、市场情况★、激励效果等因素。

  2.退出机制:为激励对象设置合理的退出机制,如离职★★★、退休、死亡等情况下的股权处理方式。

  调解员耐心地向余某和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解释了企业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帮助双方仔细 分析了其中的利害关系。经调解员的努力★★★,最后双方达成共识★。

  1★★★. 权益:明确激励对象在持有股权期间享有的权益,如分红权★★、表决权(如为实股)、增值收益等。

  1★★.法律法规: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违法风险。

  3. 有效期★: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包括授予期★★★、等待期(如有)、行权期等, 以确保计划的长期激励效果。

  为推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学法守法用法,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发生,选取部分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编印成册,涵盖女职工劳动保护、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等各类争议事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参考价值★★★。通过这些案例,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共同推动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努力让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共同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明确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及其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取股权激励政策,以吸引、激励和留住优秀员工,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政策是一种创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为了避免产生争议★★,企业要定期评估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例如,根据市场变化、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等因素★★,对股权激励的数量★、价格和时间进行调整。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应保持与员工的持续沟通和反馈,及时解答员工疑问★,调整激励方案★★。

  余某再次向调解员表达自己的诉求,他表示股权是公司授予自己的★★,目前自己是这 20000 股的持有者,且手中有公司发放的股权证书为证,公司没理由不兑现这20000股虚拟股。即便公司经营不善, 要被收购,也应当信守承诺★★★,而不是多次对此事避而不谈。

  调解员进一步向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了解关于授予余某股权的具体情况★★★。该公司表示★★,2022年1月,公司制定了对主要技术骨干和部门 经理的股权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共6人,类型为一次性内部虚拟股。余某被授予20000股,每股2元★★,公司发放了股权证书,并盖有公司印章,但该股权没有写明终止日期。公司称现在生意不佳★★★, 股权必然会跌价,按现在情况估算,余某所持股权价值不到2万元★★★,若按原价兑现股权又会使公司蒙受损失。另外,由于拟收购公司也不愿意认可该股权★★, 目前公司无法自行兑现。

  企业承诺为员工发放股权时,应注意以下关键 因素和步骤,从而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2★★★. 限制条件:设置股权的转让★、出售★★★、质押等限制条件★,以防止激励对象滥用股权或损害公司利益★。

  1★. 激励对象★★★:明确哪些员工或管理层成员将成 为股权激励的对象。这通常基于员工的职位、贡献★★、业绩等因素进行筛选。

  2. 信息披露: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还需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度和公平性。

  调解员通过余某的叙述,了解其情况后★,及时与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沟通 , 组织双方进行线下调解。